张玉环已申请国家赔偿
张玉环已申请国家赔偿
江西高院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
8月4日,江西省高院对27年前张玉环故意杀童一案再审改判,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杀死两名儿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不能对张玉环定罪,依法改判其无罪。
8月4日下午6时38分,被羁押了9778天的张玉环回到了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的老家。
9月2日,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共计2234.3129万元。
江西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张玉环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于9月4日决定予以受理。
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余万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后无罪获释的张玉环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程广鑫、罗金寿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下称“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该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
①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
②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
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
④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以上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
⑤除以上赔偿金外,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即江西高院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江西日报》、新华网、新浪网等媒体上公开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张玉环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称,无罪判决后,他仍生活在无边的恐惧、遗憾之中,每日噩梦交替,精神上遭受了巨大刺激和折磨。
张玉环申请赔偿2234万,前妻宋小女力挺,有网友讽其在表演
作为打破羁押时间最长又被无罪释放记录的张玉环,在前一段时间引起了广泛关注,在感叹其被浪费的光阴同时,也让人们看到了现在社会法治的进步。说实在话,接近27年的光阴对于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太珍贵了,这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近日张玉环启动了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元,真如果按这个金额来赔偿,那可能又会是一个破记录的事情。
就在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提交申请书后,张玉环的前妻宋小女在媒体账号上发布了简单的信息,力挺前夫:
赔偿多少也弥补不了我们心灵和身体上的创伤和无尽的痛苦。希望这件事情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简简单单几十个字,光在某平台短时间内就引来了近600万人浏览,估计最终流量不会少于其在8月6日发布的一条长文信息,当时那条信息显示有3500多万人浏览。
宋小女账号名称是“张玉环前妻”,经过了平台黄V认证,显然不会是有人在冒充。只是这条信息引来了网友的大量激烈的评论,褒贬不一。
有很多网友认为既然宋小女已经改嫁了,就应该老老实实地和现任老公好好地过日子,张玉环现在的一切都已经与她无关,宋小女你就在这里别掺和了,没你什么事,当初为什么要离开?现在装什么圣母博取大家的同情。
还有很多恶意评论,说宋小女表演过头了,从张玉环释放后回老家,宋小女一直在表演,唯一目的就是盯着张玉环即将获得的巨额赔偿,张玉环坐牢这么多年,为他奔波呼吁的是他的大哥并不是宋小女,就连宋小女唯有的两次探监,也是为办理离婚协议而去签字。
当然还是有很多同情宋小女的,认为宋小女当初改嫁是为生活所迫,要是张玉环不坐牢,宋小女一定还是当初的宋小女,而且这么多年还把张玉环的两个儿子抚养成人,即便获得一些赔偿也是应该的,何况现在人家并没有提到要钱的事情,只是发声援张玉环,不应该受到一些恶意的揣测和人身攻击。
其实一开始宋小女就饱受一些网友的恶意揣测。而从她在8月6日发了一篇短文之后,也正如她自己所说,几天之后就回到现任老公的身边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之后并没有再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
谁也无法否认宋小女也是这起冤案的受害者,张玉环当初被抓去坐牢后,可以想象孤儿寡母生活是多么的艰难,迫不得已的改嫁也只是为了母子三人活下去。网络上什么声音都有,人们的想法也千奇百怪。但笔者不认为宋小女是在为了钱在表演,至少她是一个真性情的女子,为力挺前夫而发声也是人之常情。
张玉环为什么事坐牢
据媒体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两男孩失踪,其家属及村民四处寻找未果。1993年10月25日上午,两个孩子的尸体在下马塘水库被发现。由于医生发现尸体有受伤痕迹,于是建议孩子家属报警求助,随后张玉环被错误认定是凶手。
让人遗憾的是,这件案件过去了20多年,杀人凶手还是没有找到。有不少专家认为,由于案件已经过去太久,现场也没有留下较为明显的作案证据,或许很难找到真正的凶手。不过小编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最终肯定会被逮捕归案。
张玉环说出了这么多心声,为什么不提追查原凶呢?
目前看,有这样三种声音。让我们看看哪一种最可信吧。
一是张玉环天天在发声追凶。有人说,坐牢的27年,他每天都在为自己申冤,就说明他不是真凶,让警方寻找真凶还自己清白;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他一直喊冤。但又不能自证自己不是真凶,这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情;他是在狼狗咬的时候承认自己是真凶的。这个时候他心里多么希望真凶出现啊!总之,让法律证明自己的清白,就是从侧面追凶。
二是张玉环怕引火烧身。有人说,按照张玉环的说法,自己能活着出来己属万幸。如果再急着提出追查真凶,还要配合调查,搞不好会引火烧身。目前看,张玉环最大的心愿就是想静静。
三是张玉环即使不是真凶但他离真凶最近。有人认为张玉环是个厉害的精明人,他心里最清楚,他永远都是该案中最接近真凶的那个人。当年面对检方的指控,他清楚自己必死无疑,然而再审的判决结果是死缓,精明的他立即嗅到了一线生机,那就是虽然他不能自证清白,但司法机关也不能完全证明他有罪,他立即以蹲桩、电击、狗咬等为由推翻了自己的口供,和他在家的大哥一起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不过,我比较倾向于第一种说法和第二种说法,天天申诉、年年喊冤,本身就是在督促警方追查真凶;现在好不容易出狱了,好不容易争取到法律意义上的自由身,至于真凶是谁与己无关,就懒得去关注了。至于第三种说法,我不敢苟同,因为一个人再精明,面对公检法的侦查审查,也不会洞察秋毫、察言观色的。
当然,鉴于目前该案的广泛影响,相信当地警方不会坐视不管,肯定会继续加大力度追查真凶的!
张玉环被无罪释放,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说他是嫌疑人?
这几天看了很多这方面的相关报道和评论,认真总结了一下,不外乎有4个理由:
1,对“疑罪从无”的片面理解。
认为“疑罪从无”,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还存在嫌疑;事实上,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他有罪,那他就是清白的,已经没有任何嫌疑了。
因为所有的死刑审判,都必须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没有被核准的死刑是不能够执行的。所以张玉环案前后三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这27年中,张玉环的家人和前妻反复为其申冤,到处奔走。这个案件也在反复的审查和侦查,一直在侦查取证。也就是说27年内,专案组人员没有取得任何有效证据。没有有效证据,那么他就是被冤枉的,现在被无罪释放,说明他是清白的,再没有嫌疑了。
2,急切渴望将凶手绳之以法。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深入人心。杀害两名男童的杀人凶手,罪大恶极,人神共愤,27年来竟然还逍遥法外!人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在1993年,张玉环被刑事拘留,判处死刑以后,其家乡群众和被害者家人也是欢欣鼓舞,认为他罪有因得。只有了解他的亲人和前妻宋小女认为张玉环是被冤枉的,认为他不可能是杀人凶手。
不可否认,人们急切的渴望将犯罪凶手绳之以法,而往往对凶手是否无辜、是否存在冤假错案,并不是很在意。一方面人们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凶手被绳之以法是必然的事情,更相信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是不可能被冤枉的。另一方面,影视上面很多阴险毒辣犯罪分子,真正的罪大恶极、罪行累累,但是不到最后关头他还会反复叫冤枉,反复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坚称自己无罪。
3,没有换位思考。
他们认为张玉环成为嫌疑人,肯定是有成为嫌疑人的理由。不会平白无故怀疑他的。即便当时张玉环遇见警察时候,神色慌张,手上有伤痕,家中搜出了草绳和麻袋,这些貌似的“嫌疑”,已经被证明跟案件没有直接、必然联系。他们应该知道的是,所有人都有可能阴差阳错成为嫌疑人。他们自己也有可能成为张玉环。
在破案的过程中,找一些人询问情况,做笔录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且很多情况下采取的是排除法。将嫌疑人的范围和个数逐渐减小,从而找到真正的犯罪凶手。如果把自己当到张玉环,多年以后没有找到有效证据证明我有罪,那么我就是清白的,我还有什么嫌疑?我一点嫌疑都没有!
延伸阅读:申请国家赔偿的五个要求是什么?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 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赔偿请求人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申请书应当写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入笔录,并填写《口头申请赔偿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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