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倒掉3次午餐将开除
公司规定倒掉3次午餐将开除
公司规定倒掉3次午餐将开除
最近,有网友在微信群贴出公司一条最新规定:员工如因非变质等原因随意倒掉公司提供的免费午餐 包括倒掉其中部分,一次警告、三次将被辞退。
“当时我们看到这则规定很惊讶,难道三次倒饭菜就要被开除?”网友“伊斯梅尔也是员工”告诉记者,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好像没有这样的条款,之后一些员工查询了劳动合同法,好像也没有此类内容的规定。
推出此项规定的上海求必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解释,每个工作日,公司清点人数后外送午餐,但每次都发现不少员工选要吃的菜吃,余下很大部分 包括饭都被扔了。有的午餐几乎动都没有动过,员工领取后放桌上三四天,直至坏掉扔进垃圾箱。
“公司有不少年轻女员工,他们平时对饮食过分挑剔,为了有效制止浪费现象,公司领导作了上述规定。”该负责人表示。“倒掉饭菜要被辞退”规定的单位并非一家。数年前深圳一公司就发生员工在食堂吃午饭,发现饭里有小石子,把米饭倒了,引发员工被辞退事件。2014年苏州一家公司也发生过类似事件。
对于该公司的做法,有网友认为该规定有理,此举是解决长期以来单位用餐浪费屡禁不止的有效手段,但也有网友认为该规定过于严苛,缺乏法律依据,孰是孰非莫衷一是。
那么问题来了,倒掉午餐三次就要被辞退,合理吗?
劳动法专家谈育明认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规定之一就是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浪费粮食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纪,需由企业规章制度确定且符合常理。
员工浪费食物属于个人道德范畴,与劳动纪律关联度不大,公司以“浪费粮食”为由开除员工是不合法的。公司应该采取其他方式加强内部管理,而不能以简单、粗暴方式处理问题。
还应通过集体协商确定
上海市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丽娜表示,用人单位可以把相关的劳动纪律写入规章制度中,从而使之成为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告知员工。
“也就是说,规章制度必须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以及‘向员工公示’这两项法定程序,才能产生约束员工的合法效力,也才能作为企业开除员工的有效依据。”谈育明、潘丽娜指出,当下全社会正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等氛围时,用人单位响应国家号召推出“提倡节约规定”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但要正式实施“提倡节约规定”,首先应将规章制度通过民主合法程序列入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中,擅自开除员工,缺乏制度依据和法律依据,存在违法风险。
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本是好事,但企业在倡导的同时也应注意方式方法,与其简单粗暴,不如集思广益,用真正的“金点子”把好事做好,让职工安心!
延伸阅读:花样提议百出,节约粮食不能只停于口号
尽管中国经历过大饥荒时代,但在节约粮食的问题上从来只停留于口号,不见真正的行动。当中国人尤其时年轻人没有了饥饿的体验和记忆,这节约粮食光靠倡导和道德说教时没有用的,所以还是法律上的管制比较奏效。
这不,辽宁省就推出了N-2的倡议,也就是说两个人吃饭,点一个菜;而上海则是强硬将餐饮浪费纳入社会规范,用刚性的制度来整治浪费严重等问题。对于这样的提议,广大网友却调侃到:举报者是不是奖励吃不完得饭菜啊?
还有人说N-2如果真的实行是否会划分地区,比说说在东北5个人吃3个菜吃不完;在广东3个人点5个菜吃不饱,所以说这样得方式真的值得推广吗?
相比之下,部分高校采取了不浪费奖励水果得做法,还有甘肃省提出了餐厅半份半价的倡议,对于这种弹性操作,灵活性比较强得建议都得到了不少好评。
实行办法得最终结果是解决问题,节约粮食得行动并不是一场比赛,我们需要做得是从自生出发,从根本上理解节约粮食的意义,落到行为上并不是光喊喊口号而已。
节约粮食的建议
1.在餐馆用餐时不用点菜太多,适可而止。吃不完打包回家。
2.不攀比,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3.盛饭要适量,吃多少盛多少,把碗里的饭吃干净,做到不随便剩饭剩菜。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同学更是如此,刷了饭卡,打了饭,就一定要吃完。
4.提倡饮食均衡,不偏食,不挑食,不吃零食。
5.跟随家长到饭店吃饭时,点饭点菜不浪费,若有剩余的要打包带回家。
6.看到浪费现象勇敢地起来制止,尽力减少浪费。积极监督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及时制止浪费粮食的现象。
7.对垃圾进行分类,尽量减少垃圾排放,减少耕地污染。
8.积极参加田间劳动,在家中帮助家长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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