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新政策
契税新政策
2020契税新政策官宣契税税率重大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 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专家解读契税调整2020新政策影响
国税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全文,并宣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关系到大家的购房成本,这则消息很快冲上热搜。很多中介也开始宣传优惠税率将成为历史,号召大家抓紧这一年窗口期。
其实呢,完全没必要惊慌哈。
首先,税率范围其实一直都是3%-5%,低于这个标准的就是各城市执行的优惠税率。虽然这次确立了税率范围,但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差别税率。
如果确认取消优惠税率,肯定还会有官方发文,没有特别说明就是延续现行优惠。
划重点:
契税税率延续现行3%-5%,但各省市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差别税率。
目前网传深圳的1%、1.5%等优惠税率将成为历史,其实并不准确,是否有优惠税率需要等待官方解读;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全国施行,同时废止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新增部分免征契税政策,并明确部分减税情况的具体范围:
1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房屋交易按合同成交价格、房屋互换按互换房屋差额、房屋赠与按市场价格征收;
纳税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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