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 上海开展养犬行为专项整治

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

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

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

近日,上海警方开展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携犬外出未束牵引带”“携带大型犬外出未戴嘴套”“携犬外出未悬挂犬牌”“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且不听劝阻”等“三未一进”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启动行政案件当场处罚模式,简化涉犬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流程。

据悉,针对适用50元 人民币,下同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没有异议的,民警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5月以来,全市累计处罚违法养犬行为870余起,与往年同期相比大幅提升。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上海公安机关重点加强对“携犬外出未束牵引带”、“携带大型犬外出未戴嘴套”、“携犬外出未悬挂犬牌”、“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且不听劝阻”等“三未一进”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启动行政案件当场处罚模式,简化涉犬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流程。针对适用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没有异议的,民警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5月以来,全市累计处罚违法养犬行为870余起,与往年同期相比大幅提升。

当场可处50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门在引导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同时,对违反“三未一进”行为的养犬居民依法进行50元以下的当场罚款。与此同时,治安支队根据实际情况,对犬类管理工作也是动足了脑筋。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强介绍,原先松江区只有三个免疫点,目前治安支队跟农委对接了以后,从三个免疫点增设到十五个免疫点,方便居民到场进行免疫。另外除了通过线上APP办理养犬登记证外,在各个派出所还增配了一台PAD为居民进行线下办证,同时社区民警每个月花半天时间,到居民小区进行现场办证,为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了一些便利条件。

对于之前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许多社区居民称仍历历在目,对于这样的专项整治,不少受访者拍手点赞。市民夏阿姨说,以前居民出来遛狗比较随便,不牵绳子,随地大小便。小朋友看到比较大的狗狗非常害怕。松江区方松街道德邑小城居委会书记张先明介绍,以前小区不文明养犬现象比较多,引起了邻里之间的矛盾,居委会接到的反映也比较多。

挨家挨户建立一犬一档

上海松江公安分局方松派出所副所长凌万来介绍,从目前情况来看,养犬问题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牛皮癣”,那么怎样把这个“牛皮癣”给治好,公安基层派出所首当其冲。

就松江区而言,从2019年开始社区民警就已经依靠居委会,挨家挨户建立一犬一档,对一些居民不了解养犬条例的进行一对一的告知,从不知道如何养到知道怎么养,从被动养到主动管进行转变。凌万来表示,处罚目的就是要规范广大居民依法文明养犬,从处罚的效果来看,是非常好的,因养犬问题引发的报警和纠纷出现了大幅的下降,居民文明养犬的意识得到了有效的提升。

在松江区德邑小城社区,党支部张先明书记介绍,社区和居民通过签订养犬承诺书,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同时公安部门和居委会做了大量依法养犬宣传工作,居民对于文明养犬的意识得到了大副提升。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已经有所好转。居民朱先生说,按照居委会宣传,必须在指定的路线遛狗,而且千万不能去公共场所,还有小狗的大小便,要及时的清理。社区党支部书记张先明坦言,确实有个别的养犬户已经受到处罚了,这样给他们一个警示作用,到后来大家都比较自觉了。

上海警方启动“现场执法”模式

上海公安机关通过梳理“110”警情以及“12345”市民热线工单相关信息,明确重点时段、地区,对中心城区街面、道路、中央绿地、健身步道以及公园广场、居民小区、闲置空地等易滋生流浪犬患的部位,采用排摸、巡查等方式对流浪犬只进行收容。同时组织全市派出所向辖区居民、沿街商铺广泛征集流浪犬患线索,及时发现无主、流浪犬,并妥善开展收容。全市近两月已收容处置各类无主、流浪犬数较去年同期提升18%。

上海公安机关会同市文明办、上海市志愿公益基金会、市宠物业行业协会、部分宠物医院,积极开展“爱、就带它回家”公益项目,开放流浪犬线下领养活动。今年以来,累计救助32条健康、亲人的流浪犬重新找到领养人,依法免疫并办理《养犬登记证》后,回归家庭。同时,上海公安机关会同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委、市卫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绿化市容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文明养宠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养宠宣传活动,呼吁文明规范养犬。5月以来,上海公安机关牵头,在全市各区、各街镇组织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370余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逐步营造犬只、犬主与市民融洽共处、和谐共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警方提示,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养犬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从源头上减少城市流浪犬数量,有力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养犬市民,在为爱犬依法免疫、登记办证的基础上,自觉遵守下列养犬行为规范。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挂犬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为大型犬只戴嘴套;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 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养犬人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

养犬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

养犬人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宝,喜欢(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 上海开展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记得收藏一下,以后访问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