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获332万国赔
张志超获332万国赔
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10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张志超案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逊处获悉,被羁押15年后重获自由的张志超将于明天 10月20日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李逊介绍,张志超所获得的约332万国家赔偿,包括张志超被羁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41.6万余元。此外,还有当年张志超被判无期时,法院从其家里划扣的5500元。
今年6月1日,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的金额为788.9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
10月19日上午,张志超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最终332万元的国家赔偿是法院与其家里多次协商的结果。对于拿到国家赔偿后如何使用,张志超表示要将钱交给母亲,一部分需要偿还这些年来为自己申诉欠下的债务。
张志超告诉记者,获得自由这大半年来,他报名了会计班、吉他班,并拿到了驾照。他还希望自己学习一门技术,通过一技之长真正在社会立足。张志超还表示,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的责任。
张志超案件经过
张志超现年28岁,曾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被指控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2006年,张志超被山东临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申诉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该院称无证据证明申请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签名、摁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
驳回通知书还载明,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对此, 王殿学律师认为,从纠正的冤案来看,申诉人当年的供述都跟案情有很大程度的相似,但这些口供本身就有可能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起抗诉。2015年5月,该院控告申诉科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某些细节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整个案件定罪量刑。
判张志超有罪的唯一证据,就是2个人的证词
有两个证人王绪波、杨同振出现,指证在2005年1月10日当天发生的事:王绪波称,大约6点23分,他在宿舍里听到有女孩尖叫“你要干什么,救命”,随后他和杨同振先后跑出宿舍,并看到洗刷间门口站着两个人。按照王绪波的说法,其中的一个人是张志超,另一个人戴着眼镜。王绪波问张志超在干什么,对方回答说没干什么,王绪波又往洗刷间门里看了一下,当时天黑,没看见什么。
“我接着又问他俩‘刚才是谁喊的’,他俩说‘有女鬼’。我又问他俩干什么的,他俩说‘有美女,行了,没有什么事’。我就和杨同振回宿舍了。”王绪波说,他和杨同振返回宿舍后,过了5分钟再出来,就没看到那两人了。另一证人杨同振的证言网络报料很模糊,说他的所有证言均未提及张志超在洗刷间门口。
假设一:张志超还没杀人,那么,被张绪波发现后,就不应该再杀人了。要杀,也是要连证人也一起杀了。
假设二:张志超已经杀完人,见到有人来了,应该马上就跑,而不是等张绪波认出他来。
假设三:张绪波听到喊“救命”就出来了,张志超来不及奸杀,甚至来不及穿裤子。张绪波回去后,5分钟又出来看,张绪波已经不在了。也就是说张志超必须在5分钟之内完成奸杀。先不说时间那么短,就说被人发现了,这的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才能继续完成强奸啊?
假设四:张志超已经杀完人,见到有人来不跑,搪塞过去,是为了掩盖真相。那为啥要做出奸杀的现场?生怕自己罪名不够大么?
综上,所有反常识的行为,突破口只有一个,那就是张绪波!
重新回到社会,努力适应现在的生活
十五年的变化翻天覆地,张志超感叹,出狱后觉得就像是穿越了一样,张志超对记者说:现在的节奏真是太快了,每一天都让我感觉非常新奇,有很多新的东西等着我去学习。过去街上不会有这么多车,也不会有这么高的楼。以前在我们小县城,最高的楼房只有六层。环境也变得比以前更好了,科技也变得更发达了,现在带着手机出去就可以做很多事。真的有种穿越的感觉。”
他向记者分享了骑单车时发生的窘事,“看到别人打开手机扫一下,就骑走了。我跟着学,怎么也打不开,一个人站在那里老半天。别人都走了,就我还在那傻站着。”去坐地铁,身上没带零钱,买不了车票。多亏了地铁工作人员的帮助,他才成功地换到了零钱,买到了车票。
“坐地铁的时候跟着导航走,出来之后发现完全不是自己之前去过的地方。后来才知道地铁有很多路线,每个站台都有好多出口。当时坐错了很多次,后来才慢慢适应过来。”张志超说,“其实,之前在那种封闭的环境里面那么长时间,对外面的感知是比较平面的,回到家之后发现,整个世界突然立体起来了。以前看到的颜色比较单调,回来之后发现颜色突然多起来了。”张志超表示,自己有点反应不过来,思想上也有点跟不上,“走过的路可能一转眼就不认得了。”
“有一次出去跑步,就想买点早餐回去。买了几个包子,几根油条,老板告诉我,需要十九块钱,当时我一下子有点懵。”张志超把头往前凑了一下,满脸惊讶地问老板:“什么?”老板当时没反应过来,于是又说了一遍,“没错啊,十九块钱。”
付完钱回到家后,张志超问了家里人才知道,老板没有骗他。“当时也有这个意识,知道经济发展了,物价肯定会上涨,但是自己没有去买过东西,也不知道涨得这么厉害。”张志超告诉记者,十几年前在老家买油条,两块多钱一斤,现在是两块钱一根。
“这些天我都在努力适应生活。”说话时,张志超眉宇之间透露着兴奋与激动。回归社会,张志超最大的感触是感恩和珍惜,张志超告诉记者,这么多年,母亲一直来回奔波,四处申诉,自己也曾问过她这么多年都受过哪些苦,哪些委屈?母亲就是不说,只说这些都已经过去了,提醒自己要多想想好的方面,多想想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不要想以前的事。“感谢自己的母亲,这么多年来,每个月都来看我,一直相信我。从一开始到最后,来回奔波,付出了这么多,特别感谢她。没有她的话,我也不可能出来,我以后会好好孝顺我的母亲。”
宝,喜欢(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获332万国赔)记得收藏一下,以后访问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