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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名流浪乞讨人员将落户天津

193名流浪乞讨人员将落户天津

193名流浪乞讨人员将落户天津

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近日,该局事业处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领取了193名流浪乞讨人员的落户通知书。这193名“无名氏”,自身表达能力存有障碍,经多方寻亲无着,成为长期滞留在市、区救助管理站内的特殊困难群体。落户后,他们将纳入到天津市保障体系进行安置,从此有了身份、不再漂泊。

据悉,此次落户工作历经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两年多的努力,出台了《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的无户口受助人员办理落户登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落户程序。对于各救助管理站救助的,经全国救助寻亲网寻亲、媒体登报寻亲、DNA血样采集比对、人脸识别比对方式寻亲无果满3个月的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予以办理在津落户。

据介绍,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我市困难群体保障的重要一环。这部分人员是否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检验社会救助安全网是否密实与牢靠的重要标志,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津落户常态化机制的建立,推动了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保障了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市救助管理站:为流浪乞讨人员落户 让流浪从此止步

“管民和,这是你的身份证,以后你就是耒阳人了。”10月12日,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来到市红卫养老院,为5名流浪乞讨长期滞留我市的流浪乞讨人员送来身份证和户口簿。从此,他 她们也是有“身份”的人了,成为了真正的耒阳人,可以像其他市民一样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这是我市第二次为流浪乞讨长期滞留人员集中办理户籍登记。

据了解,这5名滞留人员系市救助管理站自2019年以来先后救助的,由于他 她们都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智力障碍,无法表述自己的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等。为帮助他们找到亲人,让他 她们早日回归家庭,一年多来,市救助管理站多次带着他 她们在周边县市走访寻亲,将他 她们的寻亲信息反复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寻人、报刊等媒体上推送,并报请公安部门为他 她们采集DNA血样、指纹、照片,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寻亲,但始终未果,无奈之下只好按规定将他 她们安置在市红卫养老院,给予衣食保障、日常照料。

没有合法的身份,就无法为他 她们购买医疗保险,申请特困供养等。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救助管理站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于今年七月份启动了户籍办理程序。为确保身份信息登记的准确性和唯一性,在办理落户手续前,该站再次报请公安部门为他们采集了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寻亲。九月下旬,在历时两个多月,终于为他 她们办理好了户籍手续和居民身份证。

下一步,该站将为他 她们购买居民医疗保险,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等,确保他 她们享受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为他 她们开展寻亲服务,希望帮助他 她们早日回归家庭与亲人团聚。

今年以来,贵州省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4880人次

近日,为帮助解决水城县医疗卫生工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推进水城县卫生健康事业和民政救助事业的发展,水城联社代表贵州省信合公益基金会向水城县卫生健康局捐赠了8辆救护车和1辆民政救助车。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工作协同,有力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贵州省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4880人次。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工作。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在全省部署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通过强化街面巡查、设置临时安置点、开通救助热线电话、加大寻亲力度等措施,严防寒冬极端事件发生。期间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944人次。

大力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今年4月,贵州省民政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11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通过持续开展照料服务达标、“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和救助管理能力提升等六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健全管理措施,着力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79人次,其中肢体残疾268人次,智力残疾247人次、疑似精神障碍1018人次,救助务工不着的3225人次。

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全省各地持续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助推脱贫攻坚。目前全省共有75个救助机构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52个救助机构建立易走失人员信息库。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省纷纷部署开展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的“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展示救助成效,弘扬社会美德,进一步提升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关注度,为救助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重庆专题部署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

根据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和有关直属单位切实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权益。

通知明确,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在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和医疗机构内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且通过各种方式寻亲无果的正在接受救助的人员。落户原则以第一发现地为落户安置地,发现地确实无法提供有效照料服务的,在为其办理户籍登记后,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异地开展照料服务。

通知强调,要根据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等情况,分类安置到当地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公办福利机构。本地无公办福利机构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置到有照料护理康复能力的民办福利机构,由安置单位与民办福利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民政等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履行监督管理和保障职能;未成年的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按照《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通知要求,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后,不再继续享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相关政策,但原送出救助管理机构应继续负责为其提供寻亲和护送返籍服务,安置机构应帮助其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基本医疗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保障。

通知强调,要根据安置机构的性质,按照相应流程规范办理落户安置。各区县要认真落实《重庆市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今年集中开展一次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行动,出台相应安置政策,切实消化本地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存量,并形成长效安置机制。已经落户安置的人员,经过查询确认原身份和户籍的,安置单位应及时申请注销登记户口,协调送入救助管理机构,帮助其返乡。

18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泗洪成为新市民,有了共同的姓氏“洪”

国庆、中秋前夕,9月30日,泗洪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朱绵手捧着18本“新出炉”的户口簿向民警表示了感谢。泗洪警方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为长期滞留在泗洪的18名流浪乞讨人员成功办理了落户手续,他们获得了泗洪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的集体户籍。

据悉,这18名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是近年来泗洪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先后救助的对象,他们滞留时间最长的已达10年,其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40岁。

这些流浪乞讨人员由于患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肢体残疾等疾病,泗洪警方通过发布寻亲公告、公示受助人员照片、DNA比对等多种形式开展身份核查和寻亲工作,仍无法查明其身份信息,无法联系到其亲属。没有合法身份,就意味着不能为其办理保险、享受救助政策,让这部分人本就艰难的生活难上加难。

为此,泗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与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多次会商研究,依据民政、公安部门关于协同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决定为这18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在这部分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前,身怀六甲的泗洪户籍民警黄研连续加班通过公安部走失人口库DNA比对和全国人像比对系统进行排查,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避免出现犯罪人员利用流浪乞讨身份逃避法律制裁的现象。在完成一系列甄别、采集工作后,泗洪警方才为这18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户籍信息登记。

由于这18名流浪乞讨人员全部都有严重的智力残疾,说不出自己的名字,为此,泗洪警方为他们起了新名字。这18名“新市民”的新名字很有特色,姓氏统一为“洪”,以此表达县域特色;名字的第一个字为“助”,以此来表达政府的关怀;姓名最后一个字则根据性别确定,男的如强、国等,女的如美、爱等。

目前,成功落户的18名流浪乞讨人员将和泗洪市民一样,享受到生活照料、户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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