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范围(不知道什么情况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范围(不知道什么情况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单位或企业工作的时候如果发生工伤,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工作单位申请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
那工伤是什么?
有的人认为只要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地点负伤就算工伤,其实不然。
1、执行日常工作以及企业行政人员临时指定或者同意的工作时;
2、企业行政人员没有指定,在紧急情况下执行与企业有利的工作时;
3、从事发明或者技术改进工作时;
因以上几种原因而负伤的人,都可以算作工伤。
那具体哪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事故;
第二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第三种,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事故;
第四种,患职业病的;
第五种,因为工作外出的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第六种,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七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图片来源:摄图网
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还规定了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二种,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属于第一种或第二种情况的职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种,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属于这种情况的职工,可以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但要注意,只要职工出现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自杀,三种情况中的一种,就算符合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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