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纸面服刑案当事人尚未被控制
安徽纸面服刑案当事人尚未被控制
安徽纸面服刑案当事人尚未被控制
安徽休宁男子纸上服刑12年引关注。王某父子因犯故意伤害 致死罪分别获刑 14年和12年。18日,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当年是王某伯父为王某写了保外就医申请并寻求乡政府签字。
知情人还表示,曾在大街上看到过王某父亲,而当时王某父亲应在服刑。18日,调查组成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当事人未被控制。
扩展消息:
内蒙古通报“杀人犯纸面服刑”事件:65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了解到,在王韵虹“纸面服刑”7年案件的查办中,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对其专利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环节中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挖彻查。截至今年8月21日,共对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医院等26个单位的65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
王韵虹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12月12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8年6月30日被减为无期徒刑,后又被减为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26年3月10日。2011年4月,王韵虹因患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被批准保外就医6个月。6个月期满后,由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批准,办理6次保外就医手续、1次暂予监外执行,致使其在狱外活动长达7年。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调查,在王韵虹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过程中,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原副院长王全仁等人,多次违背事实,隐瞒真相,违规出具《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书》、《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除第一次保外就医外,其余历次保外就医、暂于监外执行均不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调查结果,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原政委姜和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内蒙古监狱管理局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原所长杨文智,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原副院长王全仁,医生李齐放、高春桃、张满、陈华,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法制科原科长姚利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迎新路司法所原所长武玉忠等8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失职失责人员被严肃问责。
在该案办理中,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深挖彻查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腐败根源,找准违纪违法的症结所在,相继又发现了罪犯邹庆、庄永华、王宝宝、郝伟成等相关人员违规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线索,与该案并案查办。
一起“纸面服刑”案件65人被处分,多少环节失守
央视新闻9月17日消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了解到,在王韵虹“纸面服刑”7年案件的查办中,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专利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环节中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挖彻查。截至今年8月21日,共对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医院等26个单位的65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
一起“纸面服刑”案件,26个单位失守,65名公职人员被处分,这样的结果既大快人心——善恶终有果,作恶者没有逃脱应有处罚;也让人倍感沉重——如此多环节,何以轻易失守?如此多公职人员,何以走向正义的对立面?
刑事执行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道环节,刑罚的各项功能,包括对罪犯的惩戒和改造,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安抚,对潜在犯罪人的警戒和威慑等,都需要通过罪犯服刑来实现。然而,“纸面服刑”却“架空”了有罪判决,严肃的刑罚执行在一些人眼中近乎儿戏。
王韵虹是2001年轰动一时的“高校校长买凶杀人案”凶手,潜逃多年后于2004年被抓获,先是被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15年。据媒体报道,为了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他曾多次购买专利以获得立功。王韵虹的减刑是否有问题,法律会作出评判,这里不展开。需要指出的是,在不少人的认知中,“杀人凶手”和“15年有期徒刑”之间,是很难画上等号的。而之后15年有期徒刑竟然也因人为操作被“架空”,以至于王韵虹在此期间走出监狱结婚生子,居然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架空”正义的,是所谓的“保外就医”。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调查表明,除第一次保外就医 6个月时间外,王韵虹其余6次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均不符合法定条件,致使其在狱外活动长达7年。
是严格执法实现有罪必罚,还是帮“不符合条件”的罪犯逃避刑罚执行,在两者之间,一些人选择了非正义。其中,“贡献最大”的是内蒙古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原副院长王全仁等人。他们违背事实,隐瞒真相,违规出具《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书》《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意见书》等相关文件,已经或将面临刑事追究。
根据通报,还有多人被处以党纪政务处分。他们处在不同环节和岗位,哪怕有部分人能够坚守职责,违法保外就医未必能得逞,至少不会持续数年而难以纠正。然而,出于金钱、人情等不同考虑,他们以或积极或消极的方式推动了“纸面服刑”的实现。对他们处以党纪政务处分,体现了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最近,有关刑罚执行出问题的新闻不少。除了本案,内蒙古另一起“纸面服刑”案件巴图孟和案、北京郭文思减刑案等也备受社会关注。和王韵虹一样,这两人也是杀人犯。巴图孟和一天监狱也没进,靠的也是保外就医,而且一张保外就医证明多年“有效”;而郭文思则是违法减刑,其父以金钱“开道”,通过多人运作,他先后9次被减刑。
罪犯逍遥法外令人愤慨,事发之偶然也让人担心。巴图孟和早在2007年即已领到“刑满释放证明”,被害人的母亲多年坚持为儿子讨公道,2016年,一封举报信递到当地公安机关,而这次收到信的恰好是当年参与办理巴图孟和案件的警官。这一看似偶然的因素,加速了违法保外就医的败露;郭文思案发就更偶然,如果不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他因为没戴口罩与人发生冲突打死人,其9次违规减刑行为或许永远不被人知,那些“帮助”过他的人或许将一直平安无事。事发如此偶然,给人留下这样的悬念:还有多少类似违法减刑、保外就医不为人知?
对于违法减刑、保外就医,如果可以实现“伸手必被捉”,有不法企图者会收敛;而如果发现很难,则会强化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此时,加大处罚力度,是实现威慑预防功能的重要保障。对于违法减刑、保外就医,应在法律和纪律规定范围内从重处罚。
近年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制度篱笆扎紧了很多,如今再有人想通过“纸面服刑”逃避制裁,会难上加难。但26个单位失守,65名公职人员被处分,王韵虹案向社会敲响警钟。确保不再出现“王韵虹”“郭文思”,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堵住任何可能的漏洞,需要执行部门在工作的各环节、各岗位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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