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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六)

龙族(六)

这个世界上其实从不曾有一个人能够取代另一个人的位置。所谓的取代,只是以前的那个人被遗忘。遗忘这个词,是带着伤人属性的。要是重要的东西被遗忘的话,是会叫人难过的:要是不要的东西想要选择遗忘的时候,也是会痛苦的:要是记忆都被遗忘的话,人会崩溃的...真是个不幸的词,从出现,就注定了无法叫人开心的认同它。这是它的无奈,更是它的悲哀。一旦什么东西被他看做自己的拥有物,他就绝不会忘记。真的吗?是否包括了自己?要是自己记不起自己的存在,是否自己也并非那个被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呢?要是结局便是:你自己也不曾拥有你自己的话,那么,这个世界是否会变得太过残酷呢?一无所有?乃至今生不开。

有的东西,不可遗忘,只能拼命去牢记:有的东西,只想丢弃,却如跗骨之蛆。只是,当遗忘成为了一个现实,当你自己都记不起自己存在时,世界如何?依旧不曾被改变,哪怕一毫。被改变的,其实只是你对世界肤浅的认知。

如果整个世界,只剩下你一个人记得过去时,是不是世界依旧呢?是的,毫无疑问。只是,唯有你的矜持是刺破那一层黑幕的利剑。你越奋力挣扎,其实也不见得会打破它,但是你从不怀疑:要是选择不奋力挣扎的话,那么这个世界才是彻底被灭亡了,连那个唯一的奋斗者也被这个世界所遗忘,消失于长河岁月里。

不要选择遗忘,也不要让这一切的真相变得虚幻。真实其实住在你的脑海,踩在你的肩上。

值得高兴的是,会有人怀疑这个世界,却坚定不移的相信你。一个被信任的人,是最为可靠的。那就好比你相信这头猪会跑,那么那头猪绝对不会没有双脚一个道理(自然,子非猪)。越来越多的线索指向了那个残忍的答案——诺诺终究是要嫁人的。而且那个人不是你路明非,而是凯撒。其实,凯撒那个神奇的理论并不无道理:一个你时刻都感觉到神奇或者神经,不,其实只是你时时刻刻都觉得陌生,而又越来越想要去了解的人,才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有时会认同这样一个鸡肋的理论,也开始明白为何古往今来会有如此多的文人墨客多情风流,并且最为向往所谓的那种风月场所。当然,此处提及这个名词,并非想要触及谁的底线,只是觉得这是个值得叫人琢磨的事。好奇心害死猫,是因为某个物件充满了吸引力,而一个陌生的东西显然与之相符。未知的才吸引人,因为充满着不确定。有的东西,说她很美,不全是因为她有多么的诱惑,只是简单叫人感觉她像是一团火,熊熊燃烧,而不甘寂寞。都说飞蛾扑火,只是因为它们命里缺货,像这火焰。即便终将化作尘埃,泡沫。要是换做这样去思考的的话,一切又会变得不一样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因为信仰,所以鲤鱼纵身,只为化鳍为龙:因为绝望,所以残鹰啄喙,只求绝壁重生:因为渴望,所以飞蛾扑火,只愿灵魂飞扬。要是有所寄托的话,那么,就放任它自由飞翔吧。

我不想厌倦你,我遇到你的时候你美得就像光,如果你因为跟我在一起而暗淡,这是对光的侮辱。要是这句话从土鳖路嘴里吐出来,会叫人有种‘你跟着我就会变成世界上第一搓的新娘’,而那个第一怂的人,就是你的男人。在别人那里,就是上帝,到你这,却成了土地。落差不是一般的大,甚至毫不夸张的说是有些无能为力的错觉。话虽这样说,真正结婚的时候,可能那个夸下海口的师兄还真会上去砍掉那个车轴。只是,她并非非你不嫁,你顶多算是非她不娶?不,也不是的。那么,拔刀那个人岂不很尴尬?是太阳就是太阳,没有光,你就是黑暗。

师兄,至少你那个废柴师弟不会忘记你的过去,因为他知道他永远成不了你,也绝不会将你替代,更不会磨灭你的存在。

一个人可以躲避世间的一切魔鬼,但唯有一个是他永远也无法摆脱的,那就是怯弱的自己。可惜的是,村雨没能在这片迷雾里发出震天的怒号。但是蜘蛛会吮血,童子可嗜血,在那一片满是虚幻又几近真实的世界里,疯狂的咆哮着。他的双手像是不知也无畏的钢铁,挥舞着魔的长刀刺向那八蹄神驹上高高在上的——神。神狰狞的面具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但是口里却发出嘶嘶嗤笑,说道“你终于来了”。远处,电闪雷鸣又慢慢幻变成影,凡人与神的厮杀就此展开。海水不断的翻腾,沿浪的空贝壳被拍打着,冲刷上岸...

有人说,楚子航便是奥丁的转世。其实,这样yy也并无逻辑可循,毕竟八卒驹出现的场合,有意无意,都是关于师兄的。也不去寻找什么线索,只是单单从现在的理解看来,两者的关系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仇敌而已,必然是超越这一层的。当然,应该那个男人知道这一切,只是在那场埋葬自己的战斗中,他已经亲手葬下了自己的过去,也包括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证明自己的那件东西的一切。

其实,屠龙小分队的每一个人都有着难以抗拒的秘密。简单来说就是,南大想要给你看的,想让我们猜测的,已经出来不少了。而那些最神秘的人,还有过去,都一直被一个名唤“作者”家伙一手掌控。凯撒的老爹绝对不仅仅是个生性浪漫的种,就好像日本之行,在知道自己的儿子面临着生死危机时,那匹骄傲的种马也是会发出愤怒的嘶鸣的,即便在很多人的眼里,他水性杨花,甚至没有一丝怜爱与同情。想来,不是没有,只是他那柄刀早已尘封许久,以至于天日难见了吧。期待有一天上阵的那对父子兵,演绎蓝色血统里最璀璨的光芒,诉说源于黄金瞳的真谛。

楚天骄,这是个“叫人热血沸腾”的名字,在见到这三个字的第一眼时,就产生了这样的错觉。当然,事实证明,并非错觉,那就是一种作为动物的直觉,可能是动物本生便自带嗜血。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因为一个人,自断一寸魂;因为一个人,屠尽天下神。刚刚看到南大的推文,推名为《那些风骚老男人的前半生》。喜欢这个主题,因为,无独有偶,似乎今天的巧合有些惊喜还很意外。原推文:

前半生

他在这座城市里是个异类,他为某个特殊的目的而来。他懂最好的雪茄和最好的威士忌,爱听猫王好玩摄影,他应该去过很多地方,有过很多的经历。

他天生是善于伪装的野兽,他可以在美国伪装成雅皮士,在欧洲伪装成浪荡子,在意大利伪装成黑手党,但他来了这座中国的普通城市,伪装成了一个爱吃卤大肠和辣鸡翅的司机。

他错误地爱上了一个叫苏小妍的女人,那女人跳舞跳得很好,以楚天骄的本事追一个美且笨的女舞者太容易了。他们结了婚生下了孩子,一切都很美满,但楚天骄很清楚自己无法给妻儿平静的生活。

他是那种刀头舔血的人,舔的是龙血,他那种人很难平安地死在一张软床上。所以他跟苏小妍签了离婚协议,看着她带楚子航离开,嫁给另一个男人,那一家三口去游乐园去看电影享受家庭生活的时候,楚天骄躺在地下三层的床上,静静地看着那些红线,思索着人类命运这样的宏大主题。

虽然对于他的前半生近乎只字未提,但是当亲自走进那个男人的世界—那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下室时,才瞬间明白那个不起眼的司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高傲的男人,好比那千里雪山之巅的狼王。一个人有多可怕,并不是从他嘴里蹦出几个数字用以描述那些死在他的刀下,葬于乱岗的亡人,而是他转身时,你隐约瞥见的,与他成为一体的他的世界—满是孤独,却在寂寞中散发出犀利的傲气,似那藏锋的剑,虽未出鞘,却剑气逼人。要是有可能的话,真希望为这匹狼王谱写一篇他来时的人生。浪客剑心,这一刻,脑海里闪现的四个字...

后半生

照片上的苏小妍呈现出很多种样子,欢笑的、凝眸的、孤单的,像母亲、像小女孩、像妻子……楚子航跟路明非说过,说我外婆说我娘是个毛头姑娘,什么叫毛头姑娘呢?就像毛头小子那样没心肝,吃饱了睡,喝饱了也睡,要漂亮,没心事。

可在楚天骄的镜头下,苏小妍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哪种变化都那么美。那真是世界上最爱苏小妍的男人啊,唯有你那么地爱一个人,才能注意她的每个瞬间,把她拍得千姿百态的美。

至于楚子航,路明非相信楚天骄也是蛮爱这个儿子的,无奈少爷永远面无表情,看起来他这面瘫的毛病真不是心理创伤造成的,是天生的。

至于某位鹿姓企业家,他偶尔也会不小心入镜,洗相的时候楚天骄就会用不知什么手法把那家伙洗得很模糊,纯粹是一团光影。

原来即使是那么洒脱的男人也不是全然不介意的,他也很想坐在妻儿对面的男人是他自己吧?在他自己拍摄的照片上另一个人取代了他的位置会让他很不舒服,所以他才这么做。

照片的边角用红笔标记着盗摄的年月日,还有类似这样的话,“这是你离开我的第一年,你看起来气色不错”“这是第二年了,拜托别那么憔悴”“第三年,你胖了”“第四年,想起你的时间变少了”“第五年,继续变少”“第六年,但还是想你”……

路明非想着那个男人叼着雪茄烟,用镊子从水池里捞出一张又一张的相片,用图钉把它们固定在木板上,然后坐在工作台前抽烟,看着它们慢慢地干透,那是曾经属于他的妻儿,现在只能呈现在他的取景框里。

醉意上涌,他抽出红笔在照片的边缘写字,就当是跟那个取景框里的女人说话……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每当看到与之相似的画面时,心里总是空空的,就好像有个东西失去了,再也找不到的感觉。天生我材必有用?又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话。有种被这个世界欺骗的感觉,就好像根深蒂固的日心说理论切换成为天圆地方。使命,可能真的有吧,所以才会有一批又一批,一群又一群的人奔波于世界的每个角落。心中想的是资本,阶级,社会,口中不停念叨的是责任,使命,命运。芸芸众生,少有逃离出这个怪圈的人,至少现在的我,你,他,是不行的。狼也有着天生的使命,而狼王更是不例外。因为他被赋予了血统,高贵?低贱?没有区分。在他点燃自己金色眼瞳的时刻,他化身可与神相争的王;在他熄灭那高贵的黄金瞳时,他只是他,那个低贱的司机,卑微,又无依无靠。一个人,当他依恋上了某些在常人看来不可理喻的东西时,他就变成了不被同类所理解的怪物。所以,念及那百年前的雪域之王。“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走上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不被理解?那就留个这个世界无端的嘲笑吧。总还是有人选择在这一世超脱自我,只为得见那无字箴言。只是...

只是,就在那一夜

我忘却了所有

抛却了信仰,舍弃了轮回

只为,那曾在佛前哭泣的玫瑰

早已失去旧日的光泽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因为一个人,自断一寸魂;因为一个人,屠尽天下神。父债子偿?不,你未完的事业,就由他肩负吧,叫“父命子换”。十年前未能踏足的那一方世界,由你来终结,不是遗憾,却是你一辈子最大的愿望—“来吧,这一次,做个了断吧”。

路人的爹妈,有一种“你不要我,就不要生下我”的迷幻。联想到了某个吊车尾。‘在我一遍又一遍的承受世界的最痛苦时,真想问问你们到底在那里?又在干什么?还想做什么?为什么别人有的,我都没有,别人不需要的,我都承受?’得了吧,哀仔和吊车尾的世界,即便没有黑暗,但在那一段注定的岁月里,也是真的看不到光的。因为黑夜未能给我一双眼,所以我才选择看不见。连黑暗都算不上吧,因为没有,所以看不了,不是看不见。如果可以给予你一个最平凡的身份,没有救世主的头衔,不要别人眼里最强的父母,也不需要世界的关注,只是像一个蝼蚁一样的活着,那么,可能,也许,就不会体会那种被称作“血之哀”的痛苦了吧。可是,一切根本无法凭想象,毕竟,世界非你我所愿。是你的,你不能改,只能变。每个孤独灵魂的背后,可能并不一定全是无边际的痛苦,但无法避免的,会是哪怕只有一份的,只属于孤独者的痛楚,像这蝴蝶破茧,似那金蝉脱壳。所以,我爱罗选择鸣人作为第一个好朋友。楚子航愿意为那个哀仔砍下婚车的车轴,按他的感觉,用别人的话来表述的话,就是:嗅到了孤独的味道。他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聊胜于无?是这样吧,至少较之没有,怎么也要好上那么一丁点吧...

Something for nothing !

少年不死,待你魂归,铁甲依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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