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标准(小微企业的标准要变了!)
小微企业标准(小微企业的标准要变了!)
一提到小微企业,大家印象中肯定认为是小公司,或者是创业型公司,因为这样的公司才会受到国家的扶持,而那些大公司只有纳税的份儿。但现实恰恰相反,中国烟草、快手、滴滴、老干妈,这些大企业全部都是“小微企业”。
是不是很意外?其实这和我们国家的企业划型标准有关。
根据2011年6月份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对于中小企业的划定采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双指标并集划型 只要有一项满足即可,所以才导致少数从业人员少而营业收入高或资产规模大的企业划入中小企业。
4月23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中小企业划型迎来修订,而且大幅度收紧了认定标准!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研究修订工作,已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行业分类的修订
一、是部分行业分类保持不变。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 涉及企业数量约占60%。
二、是以门类为基础调整简并行业分类。如将住宿业、餐饮业合并,按“住宿和餐饮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合并,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统一划型;将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合并,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与工业统一划型。
三、是增加《划型标准》尚未覆盖的行业,如“教育”门类和“卫生”大类。
四、是行业性质或特征相近的行业归并划型。将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除外,租赁与商务服务业 组织管理服务除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新增的教育、卫生等八个行业门类归并统一划型。
五、是将不属于中小企业扶持重点领域的“组织管理服务” 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门类,主要包括“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等资产密集型行业小类采用建筑业指标划型,降低其小微企业占比。
本次修订后,行业分类由原来的16类减少为9类,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除金融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三个门类之外的所有行业企业。
二、划型指标的修订
各行业划型指标基本沿用现行《划型标准》,主要是采用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双指标划型,仅有农业采用营业收入、建筑业和组织管理服务采用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型。
认定指标前后变化对比:
三、增加定性标准
为解决实践中大型企业所属子公司因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挤占中小企业有限的政策资源或悬空大型企业法律责任义务问题,借鉴欧美日等设置中小企业独立经营方面定性标准的经验,增加“定性”标准,即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将大型企业所属或直接控制企业排除在中小企业之外。
四、建立《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
借鉴国际经验,设立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定期评估制度:“由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工信部变,不影响税务,税务局有自己的规定。
税务局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不同口径之下的小微企业其标准不同,享受的税费待遇也不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残保金、六税两费、两费一金等均对小微企业的界定都有其标准。
一、增值税的小微企业
1、增值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在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是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年是指连续12个自然月。
二、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2.从业人数:≤300人;
3.资产总额:≤5000万元;
4.除了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以外,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三、企业残保金的小微企业
指在职职工总数30人 含以下的企业
四、六税两费上的小微企业
是指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
税费优惠政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五、两费一金上的小微企业
指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5万元 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45万元的纳义务税人。
新的认定指标会带来哪些影响
该标准的变动很重要,因为大量监管口径是直接参考该标准、或在该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标准的。
当前中小企业的贷款总规模占据了银行总的贷款规模近70万亿的贷款都是根据这个文件进行划分,其中银行面临大量的小微贷款指标考核也是依据这个文件划分小微,还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社保减免、央行定向降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都是依据这个文件。可谓牵一发动全身。
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而且从今年开始,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话,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将低至2.5%,这对小微企业又是一项重大利好!
2.中小微企业社保减免
中小企业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减免支持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保费,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这项政策在2020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3.银行业的小微企业贷款
除特别注明或限定外,银保监会关于小微的认定均为商业银行向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经营性贷款。银保监会的小微贷款评价指标对银行全面的小微融资考核也是依据这个划型标准。
4.普惠小微企业贷款
是建立在小微企业贷款划分的基础上,指的就是:符合工信部300号文标准,且授信不超过1000万的小微企业贷款,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或小微企业主贷款。只是对授信敞口做了限额。
5.定向降准普惠金融标准
2020年之前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可以按照75%计量,除要符合300号文小型和微型企业认定标准外,同时还要满足对单家企业 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不超过500万元;商业银行对单家企业 或企业集团的风险暴露占本行信用风险暴露总额的比例不高于0.5%。
6、央行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
单户授信小于1000 万元的小型企业贷款
单户授信小于1000 万元的微型企业贷款
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
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农户生产经营贷款
创业担保 下岗失业人员贷款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
其中占比最高的是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的小微,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贷。定义普惠金融之后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界定存款准备金率。如果普惠金融贷款增量或余额占比超过1.5%但是低于10%则定向降准0.5%,如果是增量或余额超过10%,定向降准1.5%百分点。
7、央行MLF,信贷资产支持再贷款合格质押品中的小微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
8、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标准。
财税〔2017〕77号文《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银行在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发放贷款的利息,免征增值税。其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单户授信或贷款余额小于等于100万元。
2018年印发的《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91号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 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这里注意不含小微企业主。
9、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贷款展期,秉承应延尽延的原则,且不纳入征信;也是依据这个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认定。《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81号。
2021年小微企业13项税费优惠政策盘点
一、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最高减征50%三、印花税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最高减征50%
四、资源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最高减征50%
五、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最高减征50%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减征50%
七、耕地占用税:小规模纳税人耕地占用税最高减征50%
八、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100万元以下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 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实际税率为2.5%
2、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10% 。
十、教育费附加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 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
十一、地方教育附加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 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 含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
十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1、未达起征点的娱乐服务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 季度不超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想享受税收优惠、社保减免等政策扶持的企业,可要提前做好规划。想要创业注册公司的老板更要谨慎,前期如何布局直接影响后期的运营成本。
以上就是(小微企业标准(小微企业的标准要变了!))全部内容,收藏起来下次访问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