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导读】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补贴有哪些?现在已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原办理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享受到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补贴;对于符合条件但未办理的同样不能办理,希望大家要弄清楚这些规定。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流程分为三大类,不同类型户口的人的办理流程有差异。
一、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 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 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二、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 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 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三、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独生子女证补贴有哪些
第一,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钱虽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
第二,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第三,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第四,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第五,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第六,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二、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 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的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 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 一家三口二寸。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
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2016年7月1日。《独生子女证》在2002年9月1日后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5年12月31日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最后一天。
相关问答
【问】独生子女证丢失能补办吗?
【答】《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问】独生子女证从哪个部门办理?
【答】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后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问】离婚后独生子女费怎么发放?
【答】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方式: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应该就由谁去领取。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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