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伤残鉴定标准(最新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大全)
人体伤残鉴定标准(最新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大全)
当我们人身受到损害时,我们会索取相应的赔偿,伤的越重,赔偿自然越多,我们可能会遇到的交通事故或者工伤赔偿鉴定等都出自于此,那么我们首先要知道人身损害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人身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将残疾等级分为十级,其中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我们将所有的残疾病症列出来,供大家对号入座,确定自己的伤残程度后,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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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残疾
1 级重度智力障碍。
2 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 四肢瘫 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 三肢瘫 肌力1级。
5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 植物性生存状态。
7 迁延性昏迷状态。
8 呼吸困难ⅳ级。
9 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0 心脏移植术后。
11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 小肠切除90%以上。
13 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4 三肢 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5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二、 二级残疾
1 四肢瘫 二肢以上肌力2级。
2 三肢瘫 肌力2级。
3 截瘫或偏瘫 肌力1级。
4 截瘫 肌力2级伴二便失禁。
5 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6 双眼球缺失。
7 双眼盲目5级。
8 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级。
9 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10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完全性缺损。
11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12 肺功能重度损伤。
13 心功能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ⅱ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4 重度肝功能损害。
15 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budd-chiari综合征。
16 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7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8 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9 四肢大关节中 如肩、髋、膝、肘、腕、踝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0 二肢 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三、 三级残疾
1 重度智力障碍。
2 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3 三肢瘫或四肢瘫 三肢以上肌力3级。
4 截瘫、偏瘫 肌力2级。
5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6 面部瘢痕8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7 面部重度毁容。
8 双眼盲目4级。
9 一眼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盲目3级。
10 双眼视野≤8% 或半径≤5。
11 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或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12咽喉损伤致呼吸困难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3气管损伤致呼吸困难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4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15 心功能ⅲ级。
16 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17 小肠切除3、4以上,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18 肝切除3、4以上。
19 胰腺全切除。
20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21 双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上肢在肘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2 双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3 二肢缺失 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或二肢功能完全丧失 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4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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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肢残疾
1 三肢瘫或四肢瘫 二肢肌力3级。
2 截瘫、偏瘫 肌力3级。
3 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 重度外伤性癫痫。
5 面部瘢痕6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6 双眼盲目3级。
7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视野≤24% 或半径≤15。
8 双眼视野≤16% 或半径≤10。
9 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10 一侧上颌骨缺损1/2以上。
11 下颌骨缺损达6厘米以上。
12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不能张口。
13 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14 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5 一侧全肺切除。
16 一侧胸廓成形术 切除6根肋骨以上。
17 双侧肺叶切除。
18 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
19 小肠切除3/4,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20 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21 肝脏切除23以上。
22 胰腺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23 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24 膀胱全切除。
25 双侧肾上腺缺失。
26 阴茎和双侧睾丸全部缺失。
27 未成年人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28 幼女双侧卵巢缺失或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29 幼女会阴、阴道严重损伤致瘢痕挛缩、畸形,手术难以修复。
30 双手十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31 双手掌缺失90%以上。
32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70%以上。
五、五级残疾
1 中度智力障碍。
2 单肢瘫 肌力1级。
3 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5 双侧面神经完全麻痹。
6 重度尿崩症。
7 面部瘢痕4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8 面部中度毁容。
9 双眼低视力2级。
10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11 双眼视野≤32% 或半径≤20。
12 双耳听力损失≥81 dbhl。
13 两肺叶切除术。
14 肺叶切除后并胸廓畸形,伴呼吸困难ⅱ级。
15 呼吸困难ⅲ级。
16 肺功能中度损伤。
17 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8 食管狭窄,仅能进流食。
19 全胃切除。
20 小肠切除2/3 包括回盲部。
21 重度肛门失禁。
22 中度肝功能损害。
23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24 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基本正常。
25 重度排尿障碍。
26 永久性膀胱造瘘。
27 神经源性膀胱残余尿≥50毫升。
28 阴径大部分缺失或严重畸形。
29 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30 双侧卵巢切除。
31 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阴道闭锁。
32 环椎骨折脱位或枢椎齿突骨折,遗留脊髓压迫症状和体征。
33 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
34 双手掌缺失70%以上。
35 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
36 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
37 双足在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3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60%以上。
六、六级残疾
1中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四肢瘫 肌力4级。
3单肢瘫 肌力2级。
4不完全性失语。
5中度外伤性癫痫。
6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7双侧前庭功能完全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行走。
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影响容貌。
10一眼低视力2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11一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上睑下垂部分遮盖瞳孔。
12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13双耳听力损失≥71 dbhl。
14上、下颌骨部分缺损致牙齿缺失12枚以上。
15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16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17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18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19心律失常安装起搏器后。
20食道狭窄,仅能进半流食。
21肝切除1/2以上。
22胰切除1/2以上。
23未成年人或青年脾切除。
24腹壁组织缺损大于腹壁的1/4。
25尿道瘘不能修复。
26睾丸损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27脊柱骨折畸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胸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8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功能丧失80%以上。
29双手掌缺失50%以上。
30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
31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
32肩、肘、腕关节中二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33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4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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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级残疾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 肌力4级。
3单肢瘫 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13双眼低视力1级。
14双眼视野≤48% 或半径≤30。
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17舌体缺失1/2以上。
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19器质性失音。
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21一肺叶切除。
22肺功能轻度损伤。
2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24肝切除1/3以上。
25轻度肝功能损害。
26胰切除1/3以上。
27小肠 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28结肠大部分切除。
29肾功能 不全代偿期。
30一侧肾切除。
31肾损伤性高血压。
32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3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34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3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36阴道瘢痕狭窄 不能通过两横指。
37骨盆环骨折畸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m以上。
3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
39双手掌缺失30%以上。
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2.7.41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40或旋转40。
42下肢骨折,遗有8cm以上短缩畸形。
43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4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丧失。
4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46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八、八级残疾
1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
2截瘫或偏瘫 肌力4级。
3动眼神经完全性麻痹。
4双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5面部瘢痕20cm 2 以上,影响容貌。
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7鼻尖及一侧鼻翼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
8一眼盲目4级,或视野半径≤5。
9双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10双眼视野≤64% 或半径≤40。
11双眼偏盲。
12双侧耳廓缺失或重度畸形70%以上。
13一耳听力损失≥9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56dbhl。
14双侧颞下颌关节损伤,张口困难ⅱ度。
15牙齿脱落14枚以上。
16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17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18肺段切除。
19心功能ⅱ级。
20器质性心律失常。
2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22食管重建术。
23胃大部分切除。
24小肠切除1/3以上,保留回盲部。
25胆道损伤,胆肠吻合。
26胰切除1/3以下。
27脾摘除 成年人。
28结肠切除1/2以上。
29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瘘。
30 尿道狭窄需定期扩张。
31一侧肾上腺缺失。
32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33阴径头完全缺失。
34女性双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35双侧输卵管缺损不能修复。
36脊柱两个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均大于12者。
37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遗有功能障碍。
38骨盆环、髋臼骨折畸形愈合导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6cm以上。
39双手十指缺失25%以上或功能丧失40%以上。
40双手掌缺失20%以上。
4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42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骨折,成角30或旋转30。
43一下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畸形。
44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45一长骨骨折后骨折不愈合。
46一长骨骨折后并发慢性骨髓炎不愈。
47股骨头缺血坏死。
48四肢大关节中一关节行人工关节置换术,遗留功能障碍。
49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75%以上。
50双侧足弓结构破坏。
51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以上。
九、九级残疾
1单肢瘫 肌力4级。
2颅盖骨缺损25cm2以上。
3轻度外伤性癫痫。
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7轻度尿崩症。
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9面部瘢痕15cm2以上,影响容貌。
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11双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重畸形。
13上唇或下唇缺损1/3以上,或上、下唇缺损累计超过上唇的1/2以上。
14一眼低视力2级。
15一侧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16双眼睑部分遮盖瞳孔或畸形,影响容貌或功能。
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19一耳缺失或畸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40%以上。
20一耳听力损失≥7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21牙齿脱落7枚以上。
22舌体缺失13以上。
23器质性声音嘶哑。
24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25支气管成形术。
265根以上肋骨骨折。
27呼吸困难ⅱ级。
28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29心脏异物经手术治疗。
30食道部分切除术后不影响进食。
31胃部分切除。
32肝切除13以上。
33胆道修补术。
34胆囊切除。
35胰修补术。
36脾脏部分切除。
37小肠切除小于13。
38腹壁缺损10cm2以上。
39轻度肛门失禁。
40一侧肾部分切除。
41输尿管修补术。
42膀胱部分切除。
43尿道修补术。
44一侧睾丸切除。
45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46一侧输卵管切除,或一侧卵巢切除。
47阴道成形术。
48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
49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5mm、角度位移11。
50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或第五腰椎与骶椎发生水平位移4mm、角度位移12。
51椎体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23以上。
52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4cm以上。
53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分离合并骶髂关节脱位。
54双手指缺失10%或功能丧失20%以上。
55双手掌缺失10%以上。
56上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畸形。
57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58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59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20或旋转20。
60下肢骨折,遗有4cm以上短缩畸形。
61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断裂,遗有膝关节不稳。
62髋、膝、踝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63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
64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
65双足十趾缺失25%或功能丧失50%以上。
66一侧足弓结构破坏。
67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十、十级残疾
1边缘智能状态。
2人格改变。
3颅骨缺失6cm2以上。
4颅脑损伤经开颅手术治疗 单纯减压术除外。
5脑脊液漏修补术后。
6双侧前庭功能障碍。
7颅内异物。
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
11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12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13鼻尖缺损 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14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15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野半径≤20。
17一侧上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
18一侧眼睑畸形,影响容貌及功能。
19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0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 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以上。
21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
22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治疗。
23外伤性青光眼,需药物维持治疗。
2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25一耳缺失 或畸形1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 或畸形5%以上。
26一耳听力损失≥56 dbhl。
27颞下颌关节损失,张口困难ⅰ级。
28牙齿脱落4枚以上。
29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30根以上肋骨骨折,畸形愈合。
31肋以上缺失。
32胸导管损伤。
33肺修补术或异物经手术治疗。
34膈肌修补术。
35食道、胃、肠修补术。
36肝、脾修补术。
37肾修补术。
38轻度排尿障碍。
39膀胱修补术。
40一侧输精管缺失不能修复。
4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42子宫、卵巢、输卵管修补术。
43枢椎齿突骨折。
44颈椎骨折后遗有后纵韧带骨化。
45脊椎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以上。
46椎体骨折 压缩性、撕脱性骨折除外。
47骨盆骨折畸形愈合。
48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丧失5%以上。
49一手掌缺失5%以上。
50上肢骨折,遗有2cm以上短缩畸形。
5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52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53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10或旋转10。
54下肢骨折遗有短缩畸形。
55一侧髌骨切除。
56一侧半月板切除。
57一侧膝关节附韧带完全断裂。
58膝关节内或外翻畸形10,或反屈畸形。
59未成年人长骨骨骺骨折。
60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61双足十趾缺失10%或功能丧失25%以上。
62体内大量异物存留。
63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以上就是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的全部内容,如果事故严重,造成人员死亡的话,那赔偿标准又有所不同,丧葬费精神抚慰费被扶养人费用等等,了解相关赔偿标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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