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黑龙江伊春坠机事故
8·24黑龙江伊春坠机事故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08秒,河南航空有限公司机型为ERJ-190,注册编号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的VD8387班次定期客运航班任务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30号跑道进近时距离跑道690米处(北纬47°4452,东经129°0234) 坠毁,部分乘客在坠毁时被甩出机舱。机上乘客共计96人,其中儿童5人。事故造成44人遇难,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该事故属可控飞行撞地,事故原因为飞行员失误。
根据失事现场情况判断和幸存者回忆,飞机在空中没有发生燃烧或爆炸,初步调查没有发现人为破坏迹象。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30日公布了飞机坠毁事故遇难旅客赔偿标准,每位遇难旅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
2013年11月28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8·24黑龙江伊春坠机事故,伊春空难机长受审,被认定为涉重大飞行事故罪。
2014年12月19日,法院宣判齐全军有期徒刑3年,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对判决结果深表失望。
残骸
中文名
8·24伊春空难
类别
意外事故
航班
河南航空8387次航班
地理位置
北纬47°4452,东经129°0234
时间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
经济损失
30891万元
航空公司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
伤亡
44人死亡,52人受伤
残骸叙述
当晚8:45分,一架涂装为河南航空的E-190飞机缓缓从哈尔滨机场的航站楼沿着滑行道滑向指定跑道。飞机于2008年11月10日出厂,机龄2年,仅仅有5109飞行小时,是一架十分新的飞机。
机长是40岁的齐全军,E-190经验仅一年多一点。副驾驶是年仅27岁的朱建洲。
齐机长是第一次飞这条航线,两人身体状况良好。
晚上9:20,飞机开始下降,能见度约3000米,他们开始向30号跑道飞去。中途,进近航线起了浓雾,但是当时夜航条件很复杂,没有仪表着陆系统(ILS),只有420米简易进近灯光,还没有跑道中线灯。而当时有很多规定条例,比如“9月1日以后伊春机场原则上不飞夜航”,其它还有“昼间不在中雨、夜间不在有降水情况下着陆”,“不允许顺风起降”等。
随后,机组断开自动驾驶,改为手动操控,下高至500米。
最终进近时,机长问副驾驶:“高度怎样?”副驾驶说:“距离1海里,高度320米,刚好。”但事后调查显示:当时飞机距机场1.6海里,高度335米,低于下滑道。
齐机长开始慢慢放低高度,他认为此时应该到了“机场”,开始改成着陆姿态。副驾驶此时提醒机长:“还没到吧?下降率小一点吧”机长没听从(无视)提醒,飞机离地面越来越近。
飞机起落架在接触地面时震动得很厉害,此时飞机还在跑道前1100米处,机长察觉到不对劲并且逐渐意识到自己并没在跑道上滑行,随后,起落架全部折断,更是印证了机长的粗心。
没有了起落架的支撑,机体开始在地面上拖行,引擎起火,机身在870米处折断,最终停止在跑道前690米位置。
晚上9:38,飞机停止滑行,刚一停稳,齐机长第一个逃出起火燃烧的飞机,去寻求救援,而后舱安全员周宾浩和身为乘务长的妻子卢璐坚持在飞机上疏散乘客,最终两人双双遇难。副驾驶当时奄奄一息,还有生命迹象,众人试图去救出他,但无奈他被残骸压在底下,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逝去。
空难发生示意图事后处理
齐全军,中共党员,河南航空E190机型机长。作为事故当班机长,未履行《民用航空法》关于机长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违规操纵飞机低于最低运行标准实施进近,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在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飞机撞地后,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建议依法吊销其飞行驾驶员执照,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处分。该案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3年11月28日,该案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是中国首例飞行员被指控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案件。本案作为中国飞行员入刑第一案,受到了国际民航组织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
2014年12月19日,伊春空难案机长齐全军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接受宣判。2010的伊春空难中,有44人遇难。事发后,齐全军被以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起诉,这是中国首例飞行员被指控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案件。作为中国飞行员入刑第一案,该案受到国际民航组织及最高院高度关注。上午九点钟,法院宣判齐全军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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