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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男子当街行凶致1死1伤

广西南宁男子当街行凶致1死1伤

南宁男子当街行凶致1死1伤

据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官方微信8月17日消息,8月16日21时30分许,西乡塘区北湖北路某小区售楼部前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嫌疑男子持利器伤害一男一女,致受害男子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随后逃离现场。我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周边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协助120开展急救,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22时许,追捕警力锁定犯罪嫌疑人,发现其企图畏罪自杀,现已将其控制并送医。

经初步调查,嫌疑男子与受害女子为夫妻关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提示,遭遇矛盾纠纷时应冷静面对,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悲剧。警方同时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制造传播虚假信息也将依法承担责任。

相关案件:广东潮州市街头25岁男子当街杀人,致1死1伤

昨晚22时左右,广东潮州市又发生一起恶性伤人案件。该市湘桥区电信路发生一起命案,一名25岁的男子何某当街伤害了1名23岁女子张某,并置另1名女子19岁的李某丹重伤,男子试图自杀,但没有成功,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

据媒体报道,何某 湖北人与23岁的张某 河南人是夫妻关系,2人发生情感纠纷,导致发生了这起惨剧。目前,张某已死亡,伤者何某、李某丹正在医院进行救治,案件还在处理过程中。

天津男子当街持刀砍人致1死1伤

据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平安和平消息,8月12日11时20分许,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男,67岁,本市人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微划伤。警方迅速处置,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严惩凶手,让犯罪的成本永远比收益更大

严惩犯罪分子,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犯罪。

伤害他人的人,必须付出比被他伤害的人更大的代价,让他感到痛苦,否则无法有效地震慑犯罪。

犯罪分子的特殊情况,什么年老、年幼,被人欺负,有过精神病等等,都不应该成为可以逃脱或者减轻法律制裁的借口!只有这样,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前才会考虑是不是要犯罪,否则,犯罪就无法避免。

就像现在的很多案件,很多行凶时看着非常正常的人,杀人后就开始找精神病的证明;也像大连13岁的“小恶魔”,被抓前还在跟同学讨论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的问题。

生活中,处于弱势群体无辜者更该受到保护,对于那些“坏人”,弱也不是理由。

提前预防,别等惨剧发生再补救

案件的发生往往无法提前预防,但有些案件之前已经有了迹象,或者有很大的可能,对于这些案件,应该提前预防。

这两天,江西入室杀人案受害者家属发声,在8月8日惨案发生之前,凶手曾到受害者家中攻击家人后逃走,之后家人2次报警。虽然家人安装了摄像头,但对于决议杀人而不顾后果的凶手来说,这个措施毫无用处。

像几起因为离婚引发的杀人案件,女方都找人陪同,显然是知道可能会发生危险;尤其是像哈尔滨被杀女子,她没有找个女伴而是找的姑父,显然知道可能会发生危险!像这类事情,虽然觉得可能很怪,但应该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立法方面也该对此有所考虑,不能对一些明显可以看到的危险束手无策!我们不能等到危险真正发生之后才能有办法去应对,应该想办法把可以预见的危险提前预防。

注重道德教育,让人有所担当

有很多的案件依靠训诫、震慑是不管用的!我们的刑罚最高是死刑,如果有人自己不想活了这些都阻挡不了他去作恶。就像去年杀害空姐的滴滴司机一样,他就是纯粹为了罪恶而作恶,因为他已经不想活了。

对于这样的人,只能提前预防,也防不胜防。只能培养人的一些品质。

有担当。自己的人生要学会自己负责,不能自己不努力过不好,反而将所有的责任推给别人。

不伤害他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很多人喜欢将自己的不幸转嫁给他人,还理直气壮,我们应该教育每一个人这种想法是错的!别说很多的不幸是这些人自己造成的,即便不是,也没有权利伤害他人!很多人觉得伤害他人让自己很厉害,实际上,这种行为不仅可耻,而且更是一种懦夫的做法。

不要唯利是图。虽然我们的教育一直在培养高素质人才,但很多人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却教育孩子唯利是图。学生的时候,教育孩子只要学习好就行,其他都无所谓;步入社会以后,教育孩子只要不吃亏,怎么样都没事;工作中,教育孩子要学会偷奸耍滑,不要把自己累着;遇到危险要保护自己,不要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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