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墨香铜臭)墨香铜臭(袁依楣)营销实锤,目前无法联系上
(反墨香铜臭)墨香铜臭(袁依楣)营销实锤,目前无法联系上
搜索关键词“袁依楣”或“墨香铜臭”就可以看到了。
这边给各位弄个截图再划一下重点。
(红线是法庭说辞,未划线部分是被告答辩内容,其他颜色的线可以不用在意)
实锤墨香铜臭就是袁依楣
全部图片放完以后,会放几个总结。
……
法院未作正面回应
深绿色部分被法院判定为无效。(但这并不重要)
如果浅绿色部分有问题,那法院应该在那段话后面加批注,而不是在深绿色部分的后面。
……
依旧没有被正面回应。
为什么要代签?
原告:晋江(我就不信会有哪个人把对自己不利的东西放出来)
咳咳,接下来是总结。
如标题所说,这些图片仅证明墨香铜臭即袁依楣,墨香铜臭营销,墨香铜臭目前无法联系上。
第一个就不用说了。
第二个,原文:《魔道祖师》2015年10月31日于晋江文学城连载,连载当天签约新湃 《影视、游戏授权改编合同》,于2015年10月31日签署,甲方袁依楣(墨香铜臭),乙方北京新湃传媒有限公司,丙方晋江公司,授权内容包括乙方行使改编作品的著作权权利。
注意时间,连载当天签约,新湃就这么肯定这会是棵摇钱树?
第三个,原文:但经本院审查:该份未经公证的《授权书》上袁依楣的签名与《魔道祖师影视、游戏授权书》《魔道祖师影视、游戏授权改编合同》上的签名字迹明显不同,且该份授权书明显缺少权利、义务、对价等必要要件;晋江公司称袁依楣为其签约作者但未能提供作者身份证、签约协议等证据;
在?为什么要代签?这对我们秀秀多不公平啊!你们就为了那么点钱(指那四千块)让我们的秀秀受到jh的质疑和嘲笑,你们居心何在?快把我们的秀秀还给我们!
(记得最甜的忘羡番外)
借用某位网友的评论。(有对原评论进行一些小修改)
总结:1.晋江告一盗文网上魔道侵权要求赔偿2.被告的盗文网称用户自己上传的这个作品ip太大我们又不知道传的原文,法院认可了3.被告反手称魔道yhsq+作者进局子+晋江跟作者纠纷+你都锁了装什么装4.授权书跟墨香铜臭的签名对不上+拿不出来身份证+没有新的签约协议5.晋江没有替墨香铜臭维权的权利,仅获赔偿4000+
补充对我们来说有利的消息:1.15、16年光母自己签的版权卖给新湃2、晋江确实签约过期没有续签且伪造签名【要是真的有授权书在手告倒天下盗文网赚钱真的是……】3.被告的盗文网举例作者进局子法院没有正面回应问题
Q:没有吧姐妹,在【本院认定事实如下】那里:“作者袁依楣授权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他著作权代理权,至审理结束授权期限尚未届满”,授权还没到期呢。
A:传播权代理权是作品的比如天官没有过期,不是签约(卖身契)
Q:晋江提供的电子稿件法院认为没有淫秽内容,那么问题来了,魔道番外香炉,棱角分明的jb是什么,是篇幅比例低还是因为晋江没有提供番外部分的稿件?
A:番外是放微博上的不是晋江,说来惭愧我以前也是淑芬所以知道,法院看了原文不算yhsq
再次借用,此为另一个网友的评论。(也有一点点小修改)
我总结一下哈,就是晋江去告了个盗文网站,狮子大开口要了13w+,拿了一大堆授权协议书来证明mdzs的经济价值,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众多授权协议中法院发现有份授权协议甲方的签名明显与其他不同(由此个人合理怀疑阿光进所以签不了 )
而法院综合考虑认为mdzs【不宜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对其经济价值不予认可】,于是判盗文的给了晋江不到5000(阿晋啊阿晋你好歹也是个大公司了为了这小五千忙活小半年丢不丢人
没有败诉!没有败诉!(虽然跟打发乞丐一样给了不到5k跟败诉没啥区别,但我们还是要严谨一点的嘛,法院还是对诉求酌情予以支持的啦
要不然阿毛揪着【难道盗文没有错吗!!】这点不放,咬死我们是法盲转移注意力可就麻烦了23333
重点:作品不宜通过信息网络传播
某种意义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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